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规范科研经费管理,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7〕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解决科研经费“报销繁”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9〕8号)、《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抓好赋予科研管理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教党函〔2019〕37号)、《金沙国际唯一平台登录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长大财〔2016〕217号)等文件精神,现制定科研经费报销细则。
第一章 科研差旅费
第一条城市间交通费。使用科研经费出差(基本科研业务费除外),原则上出差人员应按类别乘坐对应的交通工具,确因旺季、时间紧急等情况可不受出差人员类别限制选择交通工具。城市间交通票据不慎丢失,出差人员应据实提供纸质说明,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并附丢失票据的支付记录及订单截图办理报销手续。
第二条自驾租车。对于偏远、边境地区开展科研考察、调研和测试检测等工作,受地理环境和当地条件限制,必须自驾或租车前往的,出差人员应填写《金沙国际唯一平台登录科研差旅自驾(租用)车辆使用表》(附表1),可报销过路过桥费、燃料费、停车费、保险费等。申请表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审核,并承担相关责任。
第三条住宿费。使用科研经费出差(基本科研业务费除外),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标准见附表2),并实行包干支出(学生除外)。出差时间超过30天(含30天),出差期间的所有住宿费在标准范围内凭票报销。出差人员住宿费由其他单位负担的,应如实申报不再领取住宿费。
第二章 科研会议费
第四条举办科研会议,会议举办或承办单位应填写《金沙国际唯一平台登录国内科研会议经费审批表》(附表3),会议经费审批级别如下:
经费来源 | 是否已在立项预算中申请 | 会议预算总金额 | 审批程序 | 会议经费管理办法使用条件 | 备注 | ||
项目负责人 | 经费主管部门 | 校领导 | |||||
科研事业经费 | 是 | √ | 适用本管理办法,但有相应管理办法的,按相应管理办法执行 | 需附立项 说明备查 | |||
否 | 10万以下 | √ | |||||
10万-20万(含10万) | √ | √ | |||||
20万以上(含20万) | √ | √ | √ |
第五条科研会议费(基本科研业务费除外)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综合定额标准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分项核定、总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综合定额标准如下:
单位:元/人天
住宿费 | 伙食费 | 其他费用 | 合计 |
500 | 150 | 110 | 760 |
第六条会议邀请专家的差旅费、讲课费和会务工作人员的劳务费应纳入会议费预算,但不计入会议费综合定额控制。
第七条科研会议费中涉及境外专家住宿费、讲课费的,按照《金沙国际唯一平台登录外国文教专家经费管理实施细则》(长大外事〔2016〕304号)执行。
第三章 其他方面
第八条根据国家公务卡使用原则,使用科研经费时一般应使用公务卡支付,以下三种情况可采用其他非现金方式支付:
(1)学生单独出差、购买实验耗材、参加活动等。
(2)出国在境外消费,或在境内需使用外币结算的。
(3)横向科研经费。
第九条科研考察、调研和测试检测等工作产生的市内交通燃料费,需填写《金沙国际唯一平台登录科研用车燃料使用清单》(附表4),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审核,对其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横向科研活动发生的业务工作餐支出标准不超过150元/人·天。报销需填写《金沙国际唯一平台登录横向科研业务工作餐报销清单》(附表5),一事一单,不得合并。
第十一条报销科研经费单笔金额在10万元(含10万)以上时,需由计划财务处领导签字审核。(如与其它细则不一致,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科研人员应强化自身的主体地位、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恪守科学道德准则,遵守科研活动规范,践行科研诚信。
第十三条科研人员不得报销假发票或虚构经济业务;不得报销个人及家庭消费支出;不得以对外学术交流合作名义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不得购买与科研项目无关的设备、材料;不得借会议、培训等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
第十四条项目负责人应对科研经费使用的合理性、真实性负责。发现存在违规问题的,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按规定予以通报批评、暂停项目经费使用等处罚。涉嫌违纪的,移交学校纪委调查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未尽事宜,上级部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符合本文件范围,与相关办法不一致,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